12月1日起全国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2024-12-30 03:58:00 点击:284
近日,月日用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起全公告。自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国推广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字化试点地区已逐步扩大至全国。月日用数试点推行工作平稳有序,起全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国推广提升行政效能、字化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月日用数积极效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起全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国推广
据介绍,字化数电发票是月日用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起全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国推广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入账与否打上标识;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